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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二磊给本安徽芜湖医疗事故律师网 - 留言簿写信  访问赵二磊网站  QQ号码:792268337  来自:河南省鹤壁市   top 我要留言


王律师您好!我爷爷2008年3月6日住院出现医疗事故,我们家属缴医疗费21000元后开始拒交医疗费,我爷爷于2008年5月13日不治而亡,我们缴纳的21000元再加上拒交的32381元总共形成医疗费用53381元.最后几经周折我们跟医院签署了协议,医院赔偿家属82381.29元(其中32381元为医院垫付被扣除),赔偿的余额为50000元整.但是我们在要求医院开具发票的时候医院却只给开21000元的发票,另外的32381元医院以自己垫付为由不予开具发票.我不明白的是医院在赔偿协议里面说32381元为垫付而且已经扣除,这就代表医疗费52381元全部都是家属支付的,既然是家属支付的这52381元的发票医院应不应该开给我们?医院的这个行为合法吗?希望您能够帮助我们!13213429036(2008-08-13 19:19:31)
小磊给本安徽芜湖医疗事故律师网 - 留言簿写信  访问小磊网站  QQ号码:369847698  来自:湖南   top 我要留言


我 叔叔在医院 起钢板时,,没 起好钢板有个螺丝没起掉,又要动手术,再动的时候 ,再恢复的时候细胞坏死, 又要动手术, 我想问一下这是医疗事故不 ??、 还有如果要索赔, 要赔多少, 打官司会赢不?(2008-08-05 20:08:12)
糊涂人给本安徽芜湖医疗事故律师网 - 留言簿写信  访问糊涂人网站  QQ号码:  来自:   top 我要留言


王律师,您好! 我在某医院工作,今年在本医院妇产科顺产生子,有胎盘少量残留,医嘱一星期后复查清宫!一星期后遵医嘱来妇产科清宫,当时负责我接生的主治医生领我去院门诊手术室清宫,手术过程中大出血,残留未清出并出血不止,该医生急忙要求我住院开刀手术,办理住院手续后,在妇产科其他医生要求下保守治疗,我才知道是手术过程中发生意外,造成子宫穿孔大出血,有子宫摘除的危险,住院20多天大量使用消炎、止血、宫缩药物,才保住子宫。我与医院交涉,医院方面承认医生有过错,但医院不承担责任,理由是我清宫前未挂号缴费,清宫只是该医生的个人行为,(因我是本院职工,未要求我挂号,说好先手术后在缴费,手术出事了,所以手术费未及缴),医院真的不需承担责任吗?如要承担责任,我除医药费以外可以要求多少补偿,理由是什么?我怎么维护我的权益呢?我需要做些什么呢? 请您在百忙之中给予我帮助,谢谢! 注:单位为职工买了商业保险,所以医药费由保险公司付,医院不用承担。 (2008-07-31 13:00:00)
版主回复:你好!本律师已经在电话中为你解答,故不再书面答复.安徽芜湖医疗事故律师网欢迎你的登录!
王彦给本安徽芜湖医疗事故律师网 - 留言簿写信  访问王彦网站  QQ号码:834827069  来自:河南   top 我要留言


我作准分子 一年但结果是手术出了问题想向你咨询以下关于医疗方面的责任划分问题 (2008-07-26 11:34:40)
版主回复:你好!因你所述不详,故本律师无法给予准确的法律解答.建议你详细叙述医疗经过,以便本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袁辉给本安徽芜湖医疗事故律师网 - 留言簿写信  访问袁辉网站  QQ号码:63051410  来自:安徽淮北   top 我要留言


我母亲患有慢性淋巴白血病,于2008年4月14日在淮北市人民医院化疗治疗1个疗程,化疗完了出院回家没几天病情就又发作了,而且比较严重,全身都是小水泡,于2008年4月28日在次住院,医院的医生一口咬定是出水痘,治疗方案就按水痘治疗,29日下午医院竟然下了病危通知书,我们全家就害怕了,出个水痘会死人吗,太可笑了,谁没出过水痘,所以我们坚持不签字,要求转院,医生还不同意转院,最后和医生发生了口角才同意转院,当天晚上就转到了蚌埠医学院附属医院(我母亲前几次化疗都是在这化疗的,效果还不错)医院的主治医师看了我母亲在淮北人民医院化疗的用药的清单后就很肯定的说是药物中毒,用药中的长春新碱是种毒性很强的化疗药物,一个疗程最多只能用2mg,而淮北人民医院却用了3mg,超了1mg(可是人家不给出证明,毕竟医院和医院之间都有联系的)接着蚌埠医学院附属医院按照水痘.慢性淋巴和白血病3种方案一起治疗的,最终还是无力回天,于2008年5月4日病势.我们家人认为淮北人民医院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好好的一个人被他们当成实验品一样害死,在没有任何会诊的情况就下结论,接着就下病危通知书,并且还不同意转院,耽误了治疗时间,造成了严重后果.后来拿到的淮北人民医院的出院病案上的资料和医院每天的用药清单上的资料出入很大.病案医嘱上化疗是5天,而用药清单上化疗是6天,其中长春新碱和吡柔比星和阿扎司琼的用药量都比较大,我们查了大量的资料和咨询过血液科的专家,而且查阅的资料上关于长春新碱中毒的病历报告和我母亲的病情症状一样,所以我们想起诉淮北人民医院,我们手里有淮北人民医院的出院病历和所有治疗期间的用药清单和我母亲生前药物中毒的照片和淮北人民医院的转院报告 如果做司法鉴定,我母亲已经火化,单凭医嘱和医院病案和每天的用药清单和我母亲住院时的病样照片能做药物司法鉴定不? 如果我们选择风险收费,你们接不?(2008-07-06 21:32:29)
版主回复:你好!据你所诉,医院存在疹疗过错的可能,建议你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或医疗过错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果采取维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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